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7浏览次数:

全校各相关部门: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0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国教督办函[2020]41号),学校于2020年10月6日组织召开了数据填报工作部署和培训会,为确保本次数据采集及数据填报工作顺利完成,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现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目的

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高等教育“五位一体”评估体系的重要内容,是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评估、本科专业认证及评估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完善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重要保障。通过采集填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可以形成系统全面的学院(部)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既为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提供数据支撑,同时也为各学院(部)掌握本科教学状态和学校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采集内容

采集内容按照教育部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表格进行,共计7大类、75张表格,详见附件1,数据填报指南详见附件2。

三、采集方式和时间安排

1.本次数据采集采取线上填报的方式,基础数据先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部)填报并导入“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网址为:https://udb.heec.edu.cn。

2.各学院(部)按照“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数据项进行其他数据采集、补充或核实,经学院(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上报相关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完成数据录入。

3.时间安排:数据采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基础数据:10月 6日—10月15日。

第二阶段:其他数据。10月16日-11月5日。

4.填报流程和时间节点。详见附件3。

四、填报要求

1.责任要求:请各填报单位认真采集填报和审核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务必负责部门填报数据的审核并签字盖章。

2.机制要求:请各牵头填报单位建立良好地工作机制,组织各相关单位、部门做好每张表格的填报。

3.保障要求:请各部门、各学院准备充足的人力、物力保障填报工作。

4.时间和材料上报要求:

(1)请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填报流程和时间节点按时完成填报任务,于11月5日完成填报(可以提前),并在系统中上传相关数据并送审。

(2)纸质版材料请各学院将院长签字盖章后的相关数据支撑材料上报给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汇总后,部门一把手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上报给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详见附件4)

五、工作联系

联系人:王培培

联系电话:027-63495195

办公室地点:文科楼106

填报工作QQ群号:310721150

附件 1.国家数据平台填报表格2020版变化情况汇总

2.2020年数据填报指南—最终版—高亮标注

3.2020年数据填报流程图和时间节点

4.武汉工程大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平台填报工作质量监控表

5.2020年数据填报各牵头单位填报表格数量统计

6.2020年数据填报各学院需交表格或数据

7.2020年数据填报和质量报告分工一览表


地址: 中国.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 | 邮编:430205

联系电话:027-63495195

武汉工程大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版权所有 @2019 鄂ICP备05025754号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